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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教疫防办〔2020〕1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我省职业学校(含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 1)精神,结合我省职业学校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的管理工作,各地各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将正在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纳入管理范围,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出现“管理盲区”。各地各校要坚决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延期开学的要求,严禁提前开学,要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返校。
      2.全面摸排。各校要立即明确具体负责的校领导和责任部门,对疫情防控期间本校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摸清学生实习实训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汇总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在外实习实训师生情况,各高等学校(本科高校统计本校高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带队实习实训老师情况)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的在外实习实训师生情况,并填写《河南省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实习实训师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附件3,请用excel表格填报),于2月6日17∶00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各地、各学校要将学生在外实习实训情况列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日报告、零报告”的一项内容,同时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邮箱LY@haedo.gov.cn。
      3.严格管控。在疫情持续期间,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对目前已在校外实习实训、暂时无法撤回的师生,学校要教育引导在外实习实训学生和带队老师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要积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学生外出,指定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切实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健康教育和生活保障,实时掌握其工作生活动态,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学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在外实习实训学生的工资发放等工作。
     4.强化指导。开学前,各地各校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实训活动;开学后,各校要重点进行校内实习实训;校外实习实训的开展时间,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后另行通知。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校内实习实训的指导工作,合理调整学生实习实训考核标准。同时,要科学预判、妥善处理好因校外实习实训学生返校所带来的学校教学、食宿压力增大等问题。
     5.严肃问责。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守责负责尽责。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不重视、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失真和蔓延失控,应对处置舆情不力等行为;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省教育厅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以最严明的纪律推动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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