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第85号令《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26年8月1日施行),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加强社团管理整改的意见,经河南省校企联合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第二届理事会于2025年3月份授牌的产教融合专委会、中医药膳专委会、文化艺术专委会、大学生就业创业专委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予以撤销,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