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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具有丰富深刻的内涵,对其理解,显然不能停留在字面意义上,起码应当深入到其关系、特点、原则、目标等决定性要素上。而且随着其内涵的发展变化,人们只有在实践中进行长期的总结与探讨,才可能逐步领会与把握。
  (一)校企合作的关系
  校企关系的根本是教育与经济(教经关系的关系)。换个角度说,校企关系是教经关系的具体化。关于教经关系,邓小平同志有过精当论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更重要的是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制订教育规划应该与国家的劳动计划结合起来,切实考虑劳动就业发展的需要"(《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7,108页)"学生学的和将来要从事的职业不相适应,学非所用,用非所学,岂不是从根本上破坏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邓小平同志论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8、9页)小平同志的上述意见涉及教育与经济、教育与就业。教育与生产劳动三个关系,明确教育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要为就业服务,要通过贯彻教劳相结合方针培养学用对接的学生。综合三个关系的内核,小平同志的意见表达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教育要适应经济发展。校企关系作为教经关系的具体化,校企之间合作便毫无疑义地体现了教育要适应经济发展的规律要求。
  (二)校企合作的特点
  从实践看,校企合作具有周期性、风险性,多方受益性特点。周期性表现在合作的主体、内容不变,培养对象的身份等也类似。对职业学校而言,校企合作培养的对象为每届毕业生,对企业而言,校企合作培养的对象为每批在岗员工。每个届别或批次都有相似点,也有差异处。只有合作持续,诸多内容及特征多次重复出现,循环往复并不断完善。风险性表现在实习安全和培养质量两方面。实习期间学生的安全能否保证,合作培养的质量能否保证均存在不确定性和负面效应。学生出现安全事故和企业选择不当,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都是合作质量下降甚至存在耽误就业的风险。多方受益性表现在:只要合作正常进行,企业就可用满意的技能人才;学校就可完成培养任务;学生就能满意就业;家长就可免除子女就业之忧;国家不仅减少就业压力,而且因为技能人才队伍的壮大,经济实力得到增强,人民群众整体素质逐步提高。
  (三)校企合作的基本原则
  校企合作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互利双赢。首先,校企双方存在合作的可能性。企业需要批量性技能人才,还需要及时提升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学校需要通过向企业输送合格技能人才,来展示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还需要借助企业的力量确保办学质量和服力水平的稳定与提高,因此校企双方不仅合作的可能,而且存在合作的要求。其次,合作受规律支配。历史与现实都证明: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教育和缺乏良好教育支持的经济都必然会受到社会发展规律的惩罚。无论何种特色的市场经济社会,无一不以教育与经济的密切合作为前提。教育与经济合则互利双赢,离则两败俱伤。再次,从合作实践看,凡合作持续者,皆因互利双赢的。
  (四)校企合作的根本目标
  校企合作根本目标的界定,业界有两种观点:一是从学校角度看,将之定位为学生就业;二是从企业角度看,将之定位为经济效益。我们认为,校企合作的根本目标不是学生就业,也不是经济效益,而是促进学生技能成才。学生就业,只是校企合作周期性特点的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与根本目标不是一回事。经济效益,只是校企合作过程中可能实现的间接性成果。间接性成果与根本目标也不是一回事,校企合作是一种制度。通过这种制度,达到培养出质量高、数量多的技能人才的目标。
  (五)校企合作的基本要求
  参与并受益于校企合作的主体至少有学校、企业、学生、家庭、政府、社会六个。最直接的有学校、企业、学生三个。"学生"身份特殊性。在校时为学生,到合作企业就业后即为员工,而毕业实习时,则兼学生与员工两种身份。学生身份的特殊性导致校企合作性约定俗成的思路:在特定条件下,学校代表学生利益与企业合作。三个直接参与主体"简化"为两个主体。但被简化那个主体都客观而且重要地存在着。实际合作中,丝毫不能忽视其重要性。这,既是多方受益性特点与互利双赢原则并不矛盾之所在,也是校企合作必须强调的基本要求的内在因素。校企合作的基本要求是:"三所"对接,确保质量。"三所"对接,即学校所教、学生所学、企业所用三个方面紧密结合。"三所"对接,不能防止出现小平同志所批评的"学非所用,用非所学",教、学、用三者不对接,甚至相脱离现象;才能确保合作质量;才能培养出合格技能人才。
  (六)校企合作的关键环节
  校企双方能否合作的关键在企业。校企合作是否成功的关键在就业。学校毕业生是否在合作企业就业,这是校企合作的关键环节。因为校企合作的根本目标是技能成才,职业院校只有让所有能够就业的毕业生实现就业,才算完成办学任务,否则这所学校就是给社会增加了失业压力,就是失职。从企业用人与企业效益关系看,校企合作如果无法为企业合适用人提供合适的人才支持,经济效益难以保证,企业就难有持续合作的积极性。从绝大多数学生角度看,只有上岗就业(创业),才拥有成才平台,才可能在实践中磨炼成钢。因此,校企合作的关键环节是落实毕业生就业岗位。落实了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既说明所教、所学、所用"三所",对接办学质量有保障,也说明合作双方"互利双赢"有了实质性成果,还表明毕业生技能成才有了坚实的起点。
  综上,校企合作是体现教育适应经济发展的规律要求,具有周期性,风险性,多方受益性特点,以互利双赢为原则,以技能成才为目标,以所教、所学、所用对接为基本要求,以学生就业为关键环节的技能人才培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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