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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总督学李金川解读我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教育兴则国兴,教育强则国强。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既要靠内生动力,也要靠监督指导。作为法定的重要制度安排,教育督导是推动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的有效手段。在十三五收官和十四五开启的历史交汇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标志着我省教育督导工作迈上了新的、更高的台阶。回顾我省教育督导工作的改革发展之路,几个里程碑式的标志性事件,彰显了教育督导工作的历史意义。“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走再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在踏上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关键期的新征程中,河南教育督导继往开来,秉承守正创新的工作思路,迈着坚实的步伐,锚定一个个历史坐标,为勾画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的蓝图,绘就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里程碑之一:河南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夯基筑台
      我省的教育督导制度于1988年恢复重建,30多年来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的发展进程。
    (一)督导机构职能三次历史衍变
      国家教委于1986年成立了教育督导司,负责全国中等及以下教育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在国家教委带动下,我省教育督导机构得以恢复重建。1987年8月,省编委以豫编〔1987〕142号文件,批准省教委设立督导室,人员编制由教委内部调整解决。1988年,省教委设督导室,确定人员编制2个,并明确了工作职责。1990年,省教委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尽快建立教育督导机构,充实督导人员,逐步形成教育督导网络。
      在2000年机构改革中,成立了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设在教育厅)。2001年,全省18个省辖市均建立了教育督导机构,其中8个市建立了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全省158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教育督导机构,其中67个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2003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正式挂牌。
      2014年,参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机构设置,成立了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11名,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组织实施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为督导委办公室)设在教育厅,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19年省教育厅设总督学1名(副厅级)、副总督学3名(正处级);内设教育督导办公室,与督导委办公室合署办公。目前,全省各级已形成完备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
     (二)督导队伍七次发展壮大
       国家实行督学制度,教育督导作用能否发挥好,关键靠队伍。自1986年我省建立督学制度以来,全省各级督学不断发展壮大,省级层面已聘任了七届省督学。特别是近10年,我省督学队伍从第五届84名省督学,全省各级4269名督学,发展到第七届363名省督学,全省各级16294名督学,实现了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各级各类督学涵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的同志,既有在职人员也有退休人员。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优的督学队伍为我省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和专业支持。
     (三)督导制度数十年逐步健全

      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根本保证。我省教育督导机构成立以来,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其中几项关系河南教育发展的重大制度建设如下:一是教育督导机构自身建设制度。2005年,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对我省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责、范围、内容、方式、方法、督学条件、督学纪律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二是督政相关制度。2004年,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豫政教督〔2004〕6号);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5号)。三是督学聘用管理制度。201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15〕4号);《河南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评估细则》(豫政教督办〔2015〕12号);2020年,省教育厅出台《河南省省级教育督导评估有关费用管理办法(试行)》(教办督导〔2020 〕175号)。这一系列文件为教育督导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里程碑之二: 全省实现“两基”——功不可没

       在保障“两基”历史性任务完成过程中,教育督导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省的“两基”评估验收工作,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县(市、区)自评,地市复查,确保“两基”工作质量。二是坚持评估验收前的过程督导,促使政府教育职责切实到位。三是坚持“两基”标准,认真实施评估验收。四是坚持评估验收后的督导复查,不断巩固和发展“两基”成果。通过省市县三级的共同努力,1998年“扫盲”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到2000年,经省评估验收,我省有154个县(市、区)实现“两基”,人口覆盖率93%,达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预期目标。到2003年,159个县(市、区)先后十批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全部实现“两基”,人口覆盖达100%。为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1999—2003年共对106个县(市、区)进行了“两基”复查,2004年对全省所有县(市、区)进行了全面复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团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2007年12月对我省“两基”工作进行了整体验收,确认我省实现“两基”目标。我省圆满完成“两基”任务,教育督导在这个我省教育发展史的里程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里程碑之三: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发展——克难攻坚
      河南省现有义务教育学校2.27万所,在校学生1480.96万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011年,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到2020年年底,全省158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这是军令状,也是对全省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十年奋战、筚路蓝缕,我们克服教育人口多、教育基础薄弱等不利因素,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举全省之力,加大政策调控、投入保障、资源配置、督导检查力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据统计,自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义务教育经费947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3.97万所,新增学位449.5万个,消除7万个大班、3.84万个超大班,新增图书1.3亿册、计算机103万台,补充教师23.9万名,全省义务教育学校面貌焕然一新。2020年12月11日,全省所有县(市、区)顺利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整体评估验收,这是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河南教育发展史上又一新的里程碑。
      里程碑之四: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重道远
      进入新时代,我省教育督导工作进入新阶段,随着时代发展、教育环境变革,教育督导的目标任务也随之变化,改革亟待提上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经省委常委会第178次会议、省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12月3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实施意见》。这是我省教育督导制度恢复三十余年来,第一次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印发的教育督导全面改革的统领文件,标志着我省教育督导事业发展又上一个新的台阶,是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的定盘星,是我省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总纲,为今后我省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遵循,也必将对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我省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总体要求布局,针对我省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特色鲜明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形成机构健全、职权匹配、制度完备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在督政方面,构建对省辖市、县级政府的分级督导机制,督促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建立依据国家和省级标准、分级对学校实施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提高育人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举措
     《实施意见》针对教育督导管理体制不畅、机构设置不全、队伍力量不强、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明确了深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管、保障机制等5个方面的23项改革任务,并在9个方面有新突破。
      一是加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设立一名专职副主任并由教育部门分管督导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
      二是增加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增加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巡视、审计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是增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人员设置。采取调剂、补充等方式,选强配齐覆盖相应学段督导任务的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四是扩充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将“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执行、学校布局及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师待遇政策落实、教育投入和经费管理、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促进教育公平等情况”增加为督政内容。
      五是创新对学校的督导制度。探索建立省督学定点联系县(市、区)制度;落实学校视导员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督导机制;建立督学报告发布制度。
      六是改革督导方式方法。推进教育督导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督查、审计、考核、评议等方式有机衔接、共同发力,提高教育督导的实效性。
      七是强化督导问责机制改革。明确各级督导机构建立教育督导问题清单库,将教育督导发现的重要问题作为巡视巡察的问题线索;明确对教育事业发展成效特别突出的市县给予免除督导的激励;明确了对问题突出的被督导单位约谈的实施办法;明确将落实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重要指标情况纳入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列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八是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建设。健全完善教育督导地方性法规和配套制度、教育督导工作规范。
      九是加强教育督导的技术支撑。构建基于教育事业统计、挂牌督学和视导员的教育基础数据获取和共享机制,开展信息整理、分析和评价,实施精准督导和预警服务,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启之年,也是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务落实的关键之年,更是我省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元年。回望过去,河南教育督导三十余年风雨兼程,既有披荆斩棘的奋斗历程,也有硕果累累的辉煌成就;一个个里程碑既见证了河南教育督导的改革发展史,也见证了教育督导为河南教育发展保驾护航的历史进程,更见证了教育督导为河南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发挥的重要作用。展望未来,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新时代教育督导的新局面,为建设教育强省、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 督导办/供稿 编辑/黄发强 初审/杨晓谜 终审/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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